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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包头师范学院音乐学院概况
包头师范学院音乐学院创办于1994年,是内蒙古西部地区音乐人才培养和培训的重要基地。现有专任教师72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27人;博士19人,硕士50人。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18人,本科生836人。音乐学院培养具有音乐与舞蹈专业技能,熟练掌握音乐、舞蹈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的音乐教师以及具有音乐、舞蹈表演技能和艺术管理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设有音乐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和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3个本科专业。
近五年来,获批创建内蒙古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内蒙古自治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包头市科普教育基地等3个基地;获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7项,出版专著20余部,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6篇;获国家级一流课程1门(器乐合奏),省级“一流课程”3门,校级“一流课程”5门,校级教学团队2个;校级“一流学科”1个(艺术学),校级“一流专业”1个(音乐学)。建有音乐楼,配有音乐厅、剧场、演播厅、报告厅、舞蹈练功房、乐团排练厅、合唱排练厅、录音棚、高清录播教室、专业多媒体教室、电钢琴教室、电脑音乐制作室、200余间琴房等高质量设施。
音乐学院2023年开始招收音乐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25年将面向全国分别招收声乐表演、钢琴表演、作曲、合唱指挥、音乐教育5个方向的音乐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用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突出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学习及综合素养的提升,对学生进行系统、全面的专业训练。积极创造艺术实践平台和条件,聘请多名艺术家为行业导师,给学生提供独立思考、探索研究和创新实践的空间,提供跨专业学习和实践的条件,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音乐学院始终把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强的高素质音乐人才作为办学宗旨,不断加大实践教学内容,音乐艺术是实践的艺术,结合专业优势,自1998年以来先后成立西洋管乐团、民族管弦乐团、民族弹拨乐乐团、长笛乐团、扬琴乐团、古筝乐团、马头琴乐团、弦乐四重奏乐团、爵士乐团、蒙古族音乐组合等10余个实践性乐团,成立6支合唱团和舞蹈团,每年参加实践、公益、音乐节和乌兰牧骑演出近百场,为学生成长成才和应用型培养搭建了丰富的实践平台。
学院坚持开放办学、开门办学、开明办学的理念,聘请30余位国内外著名音乐家、指挥家、作曲家、演奏家担任客座(兼职)教授。与白俄罗斯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和意大利莱切音乐学院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开辟了师生留学和教师访学交流渠道,2012-2021年有近160余名师生留学攻读硕士和博士,近20名教师国外访学交流。
二、本科专业设置
音乐学(师范类)本科专业
专业主要开设乐理、视唱练耳、中外音乐史及欣赏、歌曲作法、即兴伴奏、合唱与指挥、艺术概论、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配器、创作、专业方向等课程,注重师范技能实践与训练。
音乐表演本科专业
专业主要开设乐理、视唱练耳、歌曲作法、合唱与指挥、艺术概论、和声学、专业方向等课程,注重表演技能实践与训练。
舞蹈学本科专业
专业主要开设蒙古舞、芭蕾舞基础、古典舞身韵、中外民间舞、现代舞、舞蹈编导、舞蹈排练、舞蹈概论等课程,学生参与舞剧创作和表演。
三、音乐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方向设置:
声乐表演方向、钢琴表演方向、作曲方向、合唱指挥方向、音乐教育方向。
研究生课程类型主要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含实践课)、专业选修课、学位论文。课程总学分51学分,其中实践类课程学分不少于总学分的60%。实践类课程应由课堂教学实践课程和开放性实践课程组成。其中开放性实践课程占实践类课程总学分的20-30%左右。
在新的形势面前,音乐学院将继续秉承优良的办学传统,开拓创新,为把学院建设成为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的优秀音乐人才培养基地而努力奋斗。